衡量蓄电池寿命的两项指标,
一是浮充寿命,即在标准温度和连续浮充状态下,MCA蓄电池能放出的最大容量不小于额定容量的80%时所使用的
年限;
二是80%深度循环充放电次数,即满容量电池放掉额定容量的80%后再充满电,如此可循环使用的次数。通常
,工程技术人员仅注重前者,而忽略了后者。80%深度循环充放电次数代表着蓄电池实际可以使用的次数,
在经常停电或市电质量不高的情况下,当蓄电池的实际使用次数已经超过规定的循环充放电次数时,尽管实
际使用时间还没达到标定的浮充寿命,但蓄电池其实已经失效,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则会带来较大的事故隐患
。所以,在选择蓄电池时,我们对两项寿命指标都应予以重视,在市电经常中断的条件下,后者就尤为重
要。在选择UPS配套蓄电池时,我们应考虑足够的浮充寿命裕量。根据经验,蓄电池的实际使用寿命往往只
有标定浮充寿命的50%~80%。这是因为MCA蓄电池实际浮充寿命与定义标准温度、实际环境温度、电池充电电
压、使用维护等众多因素有关。
当实际环境温度比定义标准环境温度每升高10℃,蓄电池会因为内部化学反应速度增加一倍而导致浮充寿
命缩短一半,所以,UPS蓄电池机房应配备空调设备。在定义温度值方面,欧洲标准为20°℃,中国、日本
、美国等标准为25°℃。20°C10年浮充寿命的蓄电池如换算到25℃标准,仅相当于7~8年浮充寿命。